郁南縣安全監管局安全生產非法違法企業信息發布管理辦法
第一條 為打擊非法違法生產經營建設行為(以下簡稱非法違法行為),規范安全生產非法違法企業信息發布工作,按照有關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發布郁南縣安全監管局在各類暗查抽查、督查檢查等行動中發現的非法違法行為且情節嚴重的企業信息,以及因非法違法行為引發較大以上(含較大)事故的企業信息適用本辦法。
第三條 安全生產非法違法企業信息發布工作遵循依法規范、公平公正、及時全面、客觀真實、便于查詢的原則。
第四條 安全生產非法違法企業信息每季度發布一次。每季度第一個月20日前對上一季度安全生產非法違法企業名單及相關信息在郁南縣安全監管局網站發布。
第五條 本局各科室負責將在暗查抽查、專項行動、專項督查、安全生產大檢查等行動中發現的非法違法行為且情節嚴重的企業信息,以及因非法違法行為導致發生較大以上事故的企業信息,在下一季度的第一個月5日前以統一格式提供給執法監察科。
執法監察股負責每季度匯總、整理和審核安全生產非法違法企業信息,并擬定信息發布內容。
辦公室負責對擬發布信息的審核,并報局領導同志審定;同時將信息向相關主管部門和各縣(市、區)安全監管監察部門通報,作為嚴格限制其新增的項目核準、用地審批、證券融資、銀行貸款等的重要參考依據。
第六條 安全生產非法違法企業信息公示期與核銷。
(一)安全生產非法違法企業信息公示期一般為1年。
(二)公示期滿前,由責任企業向縣級安全監管部門提出核銷申請并附相關整改材料,由縣級安全監管部門相關業務股室負責核查,并將核查結果和企業申請材料一并報執法監察股。
(三)執法監察股匯總核審后,提交郁南縣安全監管局局班子會議審議。
(四)在郁南縣安全監管局網站上公告信息公示解除情況,將審議通過的企業信息予以移除。
(五)被公示企業未按要求改正,或屢查屢犯的,由相關安全監管監察部門依法從重處罰,并延長公示期。
第七條 本辦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